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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曾梵志的”挪用”

2011年8月2日 鲍昆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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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的《风雪之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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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梵志的油画《豹》

 

挪用和抄袭

我看曾梵志的”挪用”

文鲍昆

 

我是看《新京报》才知道曾梵志抄袭事件的。我觉得有意思的是,新京报记者问曾梵志本人的态度。曾梵志首先承认《豹》的图像确实来源于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的《风雪之豹》,但是否认抄袭。他认为这是挪用,是在当代艺术中很普遍的现象。这几年,艺术批评界有很多人介绍过”挪用”的概念,但却没有把”挪用”和与它一步之差的词汇”抄袭”放到一起来讨论。曾梵志事件实际上是将这两个话题并置了,到底什么叫抄袭,什么叫挪用,它们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还是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我认为艺术界应该通过这个事件做一个思考。

在为自己辩解时,曾梵志例举了挪用大师安迪·沃霍尔的例子。但我觉得这个说法不能成立。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大家比较熟悉,它属于是机械复制时代出现的艺术现象。他利用了很多明星的图像,通过复制以及特殊的手法来表现现代人在工业文明之下的消费社会一些特定甚至是很隐蔽的符号思维和生产过程。安迪·沃霍尔作品的形象资源来自于机械复制时代公共消费的各种符号,但那个时代与传统绘画时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代。从某种角度上说,从希腊开始直到近代的古典传统艺术的观念就是模仿。而到了机械复制时代,模仿的意义已经不大。传统艺术原来的模仿只能靠眼的观察、手的绘画技巧才能再现,但机械复制时代可以通过照相机、高科技瞬间完成。所以机械复制时代后,艺术不得不走向观念化。因为技巧性的模仿劳动在最终的目的前,意义已经不大了。传统手工艺操作除了表达艺术家的技能、才干之外,作为公共话语进入社会传播的价值意义在今天就显得很弱。从艺术品的生产角度上说,今天很多的制作手段完全是可以从技术消费市场通过交易找到,而且最后的使用效果极佳。甚至艺术家可以组织雇佣人,挪用现成品,利用摄影技术,利用各种高科技工业的制作手段,利用电脑里的Photoshop软件来完成自己的作品,此时艺术家再怎么表现自身的技艺方式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思想、观念、话题,怎么引起公众的注意。除了某些绘画爱好者之外,公众不会再太多的关心绘画上的画法、笔法,他们关心的是这件作品说了什么话题,表达了什么主张。杜尚、沃霍尔等开启了一个新的艺术时代,也可以简单说成是”挪用”的时代。这一时代既挪用现成的物品,也挪用其他人的劳动,但是挪用需要公平的交易,和挪用之后的新的语意。

安迪·沃霍尔在历史上所起到的作用,是破解了人们对于传统艺术的那种铁壁铜墙般的专业性崇拜,他把它拆解了,推动了艺术的观念化。从安迪·沃霍尔之后,艺术就是观念性的社会话语行为。如大多数艺术家的装置,具体的制作都不是艺术家自己完成的,也没有人去探讨这些话题,只是关心该装置作品表达了什么主题。艺术家只是出想法,制作和图纸的设计都不必自己亲历亲为,都可以委托他人,但他要把握效果,所以形象、观念是至为重要的。艺术家们也经常挪用一些早就失去了原始创作意义,被完全大众消费的商品作为自己创作的元素,来结构新的语义结构,比如安迪·沃霍尔利用梦露和毛泽东广为发行的照片形象。

但曾梵志这次则是典型的抄袭。

因为曾梵志是一个传统的油画艺术家,是在油画布上运用色彩作画,而且从作品表达的意思上看,《豹》这幅画是地地道道的传统油画艺术,它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有着本质的不同。作为传统的油画艺术家,曾梵志需要用感觉以及手上的技术,对形象进行描摹再现。抽象表现主义的绘画可以另作讨论,但曾梵志的”豹”又完全是写实主义的,这时他的创作就涉及到了形象资源的问题。因为传统绘画所需的形象资源,严格说艺术家应该直接面对。虽然现代的画家很多都利用照片来绘画,但照片的来源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了。首先就是著作权问题,如果是画家自己拍照的,别人管不着,那只是艺术家生产创作的一个步骤。如果这张照片是曾梵志自己拍的,然后再画,别人也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他就是原创。但是曾梵志这次用的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的作品《风雪之豹》,则是摄影师花费了巨大的劳动才完成的。《风雪之豹》这张照片非常难拍,因为豹子是野生动物,它跟人不能交流。豹子怎么在镜头前出现,这对摄影师是一个巨大的难题。一个豹子的生存面积有近二十平方公里,这需要摄影师做深入的调查,要了解动物学、生物学,甚至要找一些猎人去了解,还要自己去亲自观察,判断脚印,然后他才能大致确定豹子出没的地方。再后才是怎么拍的问题。这幅《风雪之豹》是雪夜中的豹子,而且明显使用了灯光。用灯光拍摄动物,会获得极生动的效果,但是摄影师在野外调配灯光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像是在摄影棚里面拍摄。即使摄影棚里面拍,也不是一个摄影师轻易能完成的事。因为拍摄驯化动物(动物园的动物)也并不容易,需要在摄影棚搭好景,布好灯光,然后等待动物的偶然”配合”。《风雪之豹》显然是经过庞大劳动的投入后成功的,绝非简单的”快照”。曾梵志的油画《豹》画面中的豹子和照片中的一模一样,除了眼神光调动了一下,前面加画了几个树枝。曾梵志只是照着照片画了一遍,改变一下眼球的眼神(画过画的人都知道画眼神方向是最容易的),而且没有在原始形象上添加任何新的语意,连构成”挪用”的观念性再创作都谈不上,就说这东西是自己的创作,这就非常不合适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社会伦理都要求尊重艺术劳动的原创性。现在大家画照片画习惯了,但是还应该看你画的是什么照片,谁的照片。并不是”挪用”的概念成为你抵挡一切的挡箭牌,”挪用”并不是抄袭,这是应该澄清区别的。2009年媒体曝光的一个事件,一名浙江的油画家将陕西摄影家协会主席胡武功在1996年的一幅摄影作品《俯卧撑》,直接搬入自己的画面,在当时就引起了大家的讨论,画家后来向摄影作者道歉。胡武功那张照片的劳动付出量要比野生动物摄影师少很多,还只是一个街拍快照。再有,前年中国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薛华克控告一个画家,他拍的少数民族肖像那个画家完全照着复制。因此,如果曾梵志的《豹》获得合理的认证,那就把前面所有的案子都推翻了。

其实传统绘画也借助一些手段帮助自己造型的,如17世纪以后画家开始借用工具手段画画(镜像),利用物理中的”小孔成像”的方法来描摹形状以达到形准,安格尔就使用了这种方法。但曾梵志实际上画了一张照片,而照片又来源于一个著作权权属明确的摄影师。这肯定就属于抄袭。智慧的艺术家借用形象都是有一定的改变,不会像曾梵志的《豹》几乎不作任何改变。画家画图片有的是取照片意,有的是取某种具体的形象,具体的形象使用实际上也是有所变更。再有的 “安全的挪用”,是使用超过版权期的成为历史符号的形象,和又经过无数人加工之后著作权模糊、版权归属不明的公众性的符号,如安迪·沃霍尔使用的毛泽东形象。

总之,这几年这方面诉讼的官司不断,区分”挪用”和”抄袭”的概念,在现在看来是十分有必要的。曾梵志的《豹》,应该说是给社会和艺术界提供了一次思考的机会。这场议论的结果,也一定会有利于未来艺术家规范自己的创作。

本文发表在2011年6月《艺术时代》杂志

胡武功摄影作品《俯卧撑》

胡武功摄影作品《俯卧撑》

李跃亮油画作品《我小时候》

李跃亮油画作品《我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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