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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的存档

梁和平——《谁打败了谁》

2012年4月30日 鲍昆 1 条评论

《谁打败了谁》

——破铜烂铁与金银钻石合成的胜利及纯粹艺术的终结

 

2012年4月5日,一个朋友打电话来问:明天晚上有一场音乐会想听吗?我问是什么音乐会?当他说了前两个名字后,我心中已经亮出了No,可当他说出了第三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马上亮出了Yes!然而,就在我亮出了Yes的同时,一种矛盾、纠结的情绪油然而生。

 

赫比.汉考克(Herbie Hancock),是世界著名的爵士音乐家;无论作曲还是钢琴演奏,他都已经成为爵士乐历史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且不说他曾得过多少尊格莱美大奖,单就说他的爵士乐作品,业已成为爵士乐历史的一个个经典,被全世界各国爵士音乐家及爵士乐爱好者所欣赏所演奏。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此次来北京演出应该是第二次了,而第一次来北京演出,我由于在外地而错过了机会。这次当我得知赫比.汉考克又即将在北京演出,却又是在最不合适的地方与最不合适的人在一起同台时,我的心境可以说是惊诧、复杂而不可名状。

 

我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现实,接受了朋友的邀请,亲自去梅迪亚中心取了票,按时来到了人民大会堂观看演出。来到大会堂,看到大银幕上的广告,我才知道了此次演出的背景,原来是招商银行为纪念该行成立25周年所策划的。这可真是有钱能使磨推鬼。

 

演出分上半场和下半场,北京交响乐团担纲了此次音乐会的演奏及伴奏。随着交响乐序曲《维也纳的早中晚》的结束,当红青年钢琴家郎朗踌躇满志地登上了大会堂的舞台。随后,由他演奏的两首李斯特的钢琴名曲《爱之梦》和《钟》在大会堂中响起。客观地说,曾被一些人欣赏又被一些人鄙薄的郎朗式风格(演奏时挤鼻弄眼,摇头摆尾,过于卖弄炫耀,仿若不可一世)的演奏确实有了很大的收敛,但依然令人觉得与其睁眼欣赏,还不如闭眼聆听……

 

随着观众善意的掌声(掌声里是可以听到听懂没听懂,喜欢或不喜欢的),郎朗结束了演奏,赫比.汉考克从右侧(观众方向看)走上台来。简单说了几句礼节性的开场,赫比坐在了舞台两架对着摆放钢琴的右边钢琴椅上,期待的演奏开始了……。

 

71岁的赫比.汉考克不仅容颜体态依旧,其演奏风格也仍是沉着老练,大师风范一以贯之。随着他的两首经典爵士名曲《处女航》与《美国甜瓜岛》的即兴演奏,自己现场聆听赫比.汉考克的夙愿终于得到了满足。

 

接下来,郎朗与赫比.汉考克一起走上台来携手演奏了四手联弹——拉威尔的《鹅妈妈组曲》和双钢琴改编曲——伯恩斯坦的《西区故事》。演奏前,他们介绍了彼此在美国白宫为奥巴马和胡锦涛合作演奏的经历和曲目,我这才明白了为什么招行25周年年庆会请他们一起同台,正是这时下流行的政治牵线,经济搭台,于是才有了这场风马牛的聚合,才有了这场让人倍受刺激的演出。

 

应当说,虽然郎朗一贯作风张扬,但在赫比那内在的修养气息带领下,郎朗倒是没有搬弄出过分的手舞足蹈,其音乐的表达还是可圈可点的。

 

上半场演出结束了,虽然不太协调的演出难免有着缺憾,但总体来说还算说得过去。

 

但到了下半场,真正刺激人的场面终于出现了。先是一首钢琴与乐队的改编曲《长江之歌》,其水平一般的编配实在没什么好说的,音乐如果已经不是音乐,你还能指望什么呢?然而最为刺激的却还不是这首乏善可陈的乐曲,而是接下来让一般观众最期待的中国第一民歌手宋祖英的演唱。

 

客观地讲,宋祖英的演唱条件,无论她的嗓音还是音乐感觉都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她的化妆造型更是娇媚可爱、夺人眼目(屏幕中需要她这样难得的上镜形象),这也是她能成为中国民歌手中佼佼者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由于中国的政治特殊(所有艺术,尤其民歌必须以歌功颂德的努力才能赢得“主流”的社会地位),经济的特殊(商人一定要看谁能在政治上保证他们的商业利益),社会的特殊(大众趣味受制于电视传媒的宣传和引导)及文化的艺术特殊(艺术被要求要为政治服务),本该可以更好、更高发展的她却没能成为一个艺术高洁,纯纯粹粹,名符其实的歌唱家。一首首御用宣传的歌曲作品在媒体强迫性的连续轰炸下,让更多民歌手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无情的事实:在中国,你只要服从政治需要,甘愿牺牲艺术家及音乐家的一切艺术品味,艺术良心及艺术水准,你就可以获得名利和地位。因此我常说,这些御用歌手或是他们自己声称的歌唱家除了没有音乐,什么都有;而好的、优秀的纯粹的音乐家所表现出来的音乐却应是除了技术,全是音乐。他们或她们之间不是在比谁的艺术品味及艺术水准更高,而是比谁的献媚与讨好能力更强(如什么红歌手、红旗歌手云云);可我们所看到最优秀的音乐家所表现出来一切却是尊严与美好。这“献媚与讨好”和“尊严与美好”,正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最强烈音乐之对比。也正是因为这些强大的政治因素,才使得太多优秀的歌手不得不沦陷为没有自我,没有个性,没有艺术要求的当红明星。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和心痛的事。

 

宋祖英登台了,她的一首《感恩》还没唱完,我已经决定提前离开了,尽管后面还有我特别想听的美国作曲家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

 

我之所以听不下去宋的歌的理由有二:一、言不由衷的歌曲表达我从来都是拒绝的(若不是这样组合的音乐会,我恐怕永远都不会亲耳去听宋的演唱;我是第一次,恐怕也是最后一次听她的演唱,除非她有所改变);二、我对目前所有唱歌大摇大摆(即声音的颤抖幅度已经颤过了小三度;民间还有一种对颤音大摇大摆现象的讽刺称之为路过音,即该唱的音不唱而只是路过。)的现象都嗤之以鼻,无法忍受;而宋的这两样都占全了,我还能继续坐下去吗?当然,比她更让人难以接受多少倍的民歌手或民歌星就更不值一提了。当然,我同时也认为宋祖英是无辜的,也许更是无奈的。有着那么好歌唱条件的她,何尝不希望选最真、最美、最钟爱的歌来奉献给广大听众,只可惜我们的艺术生态环境从不提供这样的条件;恐怕她也对自己的演唱生涯也有着难言之隐,尽管她名满天下。

 

当然,我也非常理解主办者的用心良苦,如不把宋祖英安排进这所谓跨界的音乐会里,观众会来吗,谁知你赫比.汉考克是谁?再如,不把宋祖英放在压轴的后半场,观众还能等到演出结束后退场吗,谁会坚持听赫比.汉考克到最后?这就是我们的现实,我无奈于这个现实。

 

从大会堂走出来了,没有开心,没有兴奋,这听像赫比.汉考克这样伟大的音乐家音乐会后的情景在以往是没有过的,为什么?也许就是因为我在一个错误的场合(一个开政治会议的地方)听了一个错误的组合(纯音乐与非纯粹音乐的融合)。难道就是所谓的与时俱进、中西合璧?无法接受,更不敢苟同。当音乐走到这个地步,我们还能怎样呢?是代表美国的赫比.汉考克打败了中国的郎朗、宋祖英,还是中国的郎朗、宋祖英打败了美国的赫比.汉考克?或是一个崭新的艺术世界在这里得到了大会师?天知道,天晓得。

 

2012-4-26——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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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龙:拒绝“政治”就是拒绝现实

2012年4月22日 鲍昆 1 条评论

  经过许多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中国人的生活水平终于有了明显的提高,“中产阶级”获得合法化,并越来越壮大。在解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以后,中产阶级有闲钱进行精神消费和投资。同时,中国政府在国家战略上认为,自己已经初步完成国内市场机制的建设、 并且也已经有效融入全球市场,接下来就要像二战以后的美国,通过文化价值的传播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市场操控权、政治发言权。这是中国艺术产业得以繁荣的基本时代背景。

  在这种环境下,最受欢迎的“艺术”主要有两个方向。

  一种艺术是满足新兴中产阶级的“精神消费品”,与之为伍的是时装、跑车、名酒、别墅、私人飞机等,其主要任务是帮助中产阶级制造精神上的优越感,使之成为“精神贵族”。由于中国中产阶级大多处在审美启蒙阶段,所以他们大部分人对“当代艺术”的理解,至多是在语言上、材质上、表现方式上与传统书画的不同,总体停留在艺术史上的现代主义阶段。所以这种艺术的核心词汇是“品味”、“修养”、“境界”、“情调”;此外,加上一些西方现代艺术带来的“时尚”形式,来区别于传统书画和工艺美术品的“老旧”。

  另外一种,就是政府大力倡导的、经过改造的、新的“传统文化”,除传统书画、文物更加兴盛之外,新文人、新水墨、当代水墨、当代国画等结合了西方现代艺术要素的新形式也受到欢迎,与这个艺术方向呼应的,是孔子学院、国学、传统文化讲坛、大建名人故里、诵读四书五经等现象。政府希望“重现”中国文化当年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从中提炼出一种叫做“和谐”的价值观,对抗美国向全球推广的“民主自由”。这种艺术方向大多强调感性、内心、抒情、无视现实、与世无争的自我满足。

  这两种艺术方向,彼此之间经常吵架。前者认为后者陈腐保守,后者往往斥责前者不懂中国文化、西方化。但仔细琢磨,发现他们吵架的核心其实只是“形式”的新旧问题,也就是说作品看起来是否具有时尚感、新鲜感。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在谈艺术的时候,都反感政治,都拒绝政治。他们认为,谈政治是“庸俗社会学”,是“西方的”,是假借艺术名义投机,而艺术应该是高尚的,一旦艺术触及政治,就变得世俗、不高雅、没境界,艺术就被玷污了——我们发现,看似接受了现代观念的中产阶级,他们的艺术思维潜台词是仍然是贵族阶层、民族主义、道德境界等等,而这些全部是反现代的,携带着一种古老、保守、封建的观念体系的陈腐气息。

  这是当代艺术史上匪夷所思一幕。靠借钱起家、以关注现实、介入时代而发声的中国当代艺术,在成名后却开始把工作重心放在帮助富人造品味、帮助政府实现精神维稳上。油价物价房价拆迁医疗税收教育食品安全处处暴露问题的时代,当代艺术不去面对自己所处时代的问题,反而开始穿越到封建时代甚至更远的神秘时代,大谈修身养性,与官方近期提倡的全民道德运动相互呼应。政府和中产阶级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权力和金钱。由于他们喜欢不谈政治的艺术,所以中国的当代艺术界生产出了越来越多不谈政治的艺术作品,要么单纯挪用新奇的艺术语言来制造“时尚”,要么打传统文化的牌来制造“品味”。更有甚者,二者兼具,用时尚的视觉形式加上传统的“思想”,打造出通杀中产阶级、小资、官方的“当代艺术”,并且不断成为市场新贵。与前几年相比,新的市场天王往往是不谈政治的作品。谈政治的,要么被逼回民间,要么被逼向海外。

  这似乎也说清楚了另外一个问题:尽管中国当代艺术跨入了亿元时代、产业化时代、金融化时代,但实际上在中国,当代艺术依然需要继续启蒙。尽管我们已经接受了杜尚和波伊斯,但是往往容易在艺术史内部看待他们,因为艺术观念的改变和语言的创新而新奇不已。我们获得的只是新奇的时尚的思维火花和表达方式,而不去追究这些东西在他所在的历史时代为什么重要。世界当代艺术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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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细看——读泰瑞·贝内特的《中国摄影史 1842—1860》

2012年4月14日 鲍昆 10 条评论

中国

不忍细看——读泰瑞·贝内特的《中国摄影史 1842—1860》

发布: 2012-4-05 16:53 |  作者: 南亦哀 |   来源: 中国摄影

摄影史写作中有没有“唬人派”?如果没有,泰瑞·贝内特先生(下面简称“贝先生”)的《中国摄影史1842—1860》可算开山之作了。

贝先生是一个买进卖出老照片的英国生意人,前些年入手一些19世纪来华的西方人在中国拍的照片。为了出货,他给这些老照片的作者配了个简历(此乃行规,相当于卖商品带的商品简介),这些东西用于做简易图录是够的,但贝先生有史癖,给弄了个唬人的名字:《中国摄影史 1842—1860》,这就有点不厚道了。更何况,书中谈及的50余人,除了邹伯奇等几位中国摄影师之外,清一色的西方人:用西方摄影师及其照片来构建中国摄影史,这一逻辑的合理性在哪儿?

按说应为贝先生这种国际主义范儿高兴:按此逻辑,卡帕、卡蒂埃-布列松、马克·吕布就都是咱中国摄影史的一部分啦,问题是卡帕们同意吗?中国摄影史呈现的不是中国人作为主体的摄影思考与摄影作为,不是中国人通过摄影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生命欲望、美学趣味,那还是中国摄影史吗?

如果贝先生是一位态度严谨的摄影史作者,他应该把这本书叫做《中国被摄史》。

逻辑混乱如此明显,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在英国,比如贝先生将一位在伦敦随意拍过照片的中国游客,在英国摄影史中列上一章,他的英国同胞会如何反应?

笔者不好推测,但英国文化对血统论的洁癖举世闻名,爱德华·萨义德曾以文学为例谈及。吉普林(1865-1936)和康拉德(1857-1924)均是20世纪影响巨大的英国作家,前者是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人(1907年),死后葬入西敏寺,得享英国文人的最高荣誉。康拉德21岁才开始学英语,后来成为“天才的英语文学大师”——但这两位都不被归入英国文学的正统,也就是从莎士比亚到托马斯·哈代、查尔斯·狄更斯这条线,只是讲课时提提而已——原因何在?因为他们都不是英国本土出生,前者生于印度,后者生于波兰,血统不纯,“非我族类”。所以,将中国游客单列章节的“英国摄影史”,估计能把英国人的眼珠子给气出来。

北京城墙上的清军大炮,1860。费利斯·比托 摄, 泰瑞·贝内特收藏

北京城墙上的清军大炮,1860。费利斯·比托 摄, 泰瑞·贝内特收藏

逻辑混乱的真正原因是史观出了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未能在其他方面予以补救,比如在史识方面展现才华,全书没有一种来自于摄影美学、技术美学或社会历史文化评价的眼光和洞见——而享有国际声誉的几部摄影史,在这方面均有建树。就笔者读过的几本而言,博蒙特·纽豪尔的《摄影史》(初版于1937,世界上的第一本摄影史),其功常被归为梳理脉络、史料分类和分级、建立体例,但其史识也同样卓越:他是第一位用艺术史的、美学的眼光来看待摄影史的人,而那个时代摄影还没有被承认为艺术。约翰·萨考斯基的《迄止今天的摄影》(Photography Until Now,1992),作者首先将推动摄影发展的动力归于科技进步,于是法国、英国在摄影术发明之后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因为20世纪的摄影科技主要在美国。谈到彩色摄影的发展,萨考斯基认为1960年代只有两个人领悟了彩色摄影的重要性——这两个人当然都是美国人。偏颇归偏颇,在史识方面,萨考斯基仍表现出了不少“片面的深刻”,在建立摄影史的美国中心论方面大体自圆其说。而为学界称道的纳奥米·罗森布拉姆的《世界摄影史》(1997),则以“史论结合”见长:同样是拍风景,为何安塞尔·亚当斯就是传统的风光摄影,而罗伯特·亚当斯就是“新地形摄影”?纪实摄影领域大师辈出,为何纪实摄影不能归于艺术?罗森布拉姆在论及相关摄影家和现象,对这些问题详加阐明,寻思寻思,这本摄影史的不少章节其实是摄影理论——反观贝先生的“中国摄影史”,谁能告诉我这样的章节在哪儿?

以上所论, 只是从读者角度讨论书中的问题,并不是要否定贝先生这本书的价值。他梳理了1842—1860年间有哪些西方人拍摄了中国照片,这也是一个领域,这种史料整理的工作值得称道。傅斯年曾力主“史学就是史料学”,就充分说明了史料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史料”要想成为“史”,首先必须有“学”在里面,即使整理史料,也要小心求证、细加辩驳;否则,“史料”无“学”难称“史”。在这点上,《中国摄影史 1842-1860》又表现得相当粗疏,致使本该是精彩篇章的部分,而今不忍细看。举个例子:整本书中,菲利斯·毕托是最重要的一位摄影师,本该详细铺陈,细密考证,不仅回答毕托在中国拍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过程——对此,这本书基本上是人云亦云,还应该包括其他与中国有关的问题:毕托当时总共拍了多少湿版照片?回到英国后是怎么处理的?展览了吗?在哪儿展出,名字叫什么?出售了吗?卖给谁,价值几何?当时的英国人有何评价?此后毕托又在何时造访中国?照片如何?拍摄中国对毕托的声誉有何影响?英国摄影史对他有何说法?……上述问题,摄影史料中均有记载,但在贝先生的书中全无答案;因此,我很怀疑在写这一章之前,贝先生是否看了足够多的资料。结果本该是全书最精彩的一章,写得全无功力,都是“熟料”,没有“爆料”。唯一的“爆料”是新发现的毕托的死亡证明,依据该证明,毕托死于1909年1月29日,死亡地是威尼斯,而不是此前一般认为的缅甸。而这唯一的亮点是其他人发现的,并非贝先生。同时,他依据这张死亡证明认为,毕托的出生地应该为威尼斯,出生时间应为1832年。这张看起来能让毕托生死有据的重要史料,实际上引出了乱子。贝先生似乎不知道另一条重要史料:2004年,一位研究者在查阅殖民时期英国政府印度事务办公室的档案时,发现了1858年3月18日该办公室在给毕托颁发印度旅行许可证时留下的备案文件,里面有毕托自己填写的个人资料:时年25岁,出生地是科夫岛(时为英国管辖)。据此,毕托的出生地应该是科夫岛,出生时间应是1833年。这样,毕托亲自填写的个人资料与他死亡之后别人填写的死亡证明就产生了矛盾:要知道,发现史料的矛盾对史家乃是可遇不可求,自己正可大显身手啊——司马光写《资治通鉴》时就是这么干的。《通鉴》完成后,司马光将写书时有疑问的那些史料详作辨析,“抉择幽隐,校计毫厘”,一一说明取弃之理由,另成《通鉴考异》30卷,不仅助《通鉴》成为“良史”,亦创下中国史学中与“长编”齐名的 “考异”之法。但贝先生事先声明自己是“商人”,似乎“商人”可跨界写“史”,但以“史家”的责任来要求“商人”就过分了。

圆明园建筑之一,1860。费利斯·比托 摄, 泰瑞·贝内特收藏

圆明园建筑之一,1860。费利斯·比托 摄, 泰瑞·贝内特收藏

“唬人”派写作之所以不惧史学的基本法度,其意不在于挑战中国人对摄影史的理解力(贝先生的书不具挑战力),也不是看着中国摄影史研究进步不大,因此豁出名誉,为中国摄影界两肋插刀,而是有自己的小算盘:出货。2006年的照片拍卖纪录大家还记得吗?爱德华·斯泰肯的《月色池塘》拍出了创纪录的292万美元的高价(加上佣金超过300万美元)。代理该幅照片的纽约麦吉尔画廊老板曾告诉采访的记者(大意):买家系统收藏画意摄影流派的作品,大家名作基本收齐,独缺斯泰肯的“池塘”,所以不惜血本。聪明的图片商马上就领悟到:要打动大买家,仅仅单幅照片不够,最好能做到:第一,藏货成系统;第二,具有鲜明独特的摄影美学、社会历史或技术美学价值;第三,抹上“学术”的口红。贝先生做得有模有样:“19世纪的中国影像”,看上去很系统;摄影美学或技术美学价值差点,可往历史价值上靠;学术方面就更强了:有“中国摄影史”撑着啊,而且中国人已经鼓掌啦,还有比这更强的吗?

这点是笔者推测的。贝先生的书中,每每在没有史实可以依据、而摄影师的事迹或简历字数又不够的时候,他就玩“降神术”,用“也许”、“应该”、“可能”的方式安排摄影师干点什么,笔者现学现卖一下——仅此,算是没有白读这本书。

贝先生的书还有续集,希望续集更精彩。

(作者声明:以上所发议论,完全依据《中国摄影史 1842-1860》,徐婷婷译,中国摄影出版社,2011。作者未读原版,中文版版权页也未见原著英文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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